破产后的债务处理方式
破产后的债务处理方式
当企业或个人破产后,债务处理是一个关键且复杂的过程。
首先,要进行破产清算。法院会指定破产管理人,对破产企业或个人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评估,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债权等,然后将这些资产进行变卖或处置,以获取资金用于偿债。
接着是债权申报环节。债权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向破产管理人申报自己的债权,说明债权的性质、金额、有无担保等情况。管理人会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核和确认,确保其合法性和真实性。
之后是债务清偿,这要按照法定顺序进行。破产财产先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像破产程序中的律师费、审计费,以及为破产企业整体利益支出的费用等都在此列。然后是清偿职工相关费用,包括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还有法律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接下来是清偿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最后才是普通破产债权,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债务,就按照比例进行分配。
经过破产清算程序后,剩余未清偿的债务,一般情况下会免除,但如果存在恶意逃避债务等违法违规行为,相关责任人可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另外,如果有连带债务人,债权人可向其追偿未受清偿的债务。